为了加强我部固定资产管理,有效消除老旧交通工具安全隐患,深入推进机动车辆清理整治工作,根据重建控司〔2019〕4号关于印发《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务车辆购置、使用、更新、报废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事业部现有一台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且车辆行驶里程大,车辆老化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事业部2023年第32期总支会和第34期总办会研究,已达到报废标准。现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报废车辆信息:
车牌号 |
大架号 |
初次登记日期 |
已使用年限 |
备注 |
渝AJG670 |
LGWFFCA56AB003339 |
2010年12月 |
13年 |
建议报废 |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
对拟报废车辆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重庆建工市政事业部纪律监察室反映。
受理电话:023-63527523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业部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