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

通知公告

四川省广洪高速(遂宁至资阳段)广告位租赁(2024)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4 10:41:25 | 点击量:

  为保证遂资高速公路广告位有效利用,经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拟对遂资高速沿线K153、K169等5处天桥广告位租赁进行招租比选。项目发包人为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报价人参与报价。

  1、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四川省广洪高速(遂宁至资阳段)广告位租赁(2024)。

  (2)工程地点:遂宁市境内、资阳市境内

  (3)工程内容:K153、K169、K185+784、K194+046、K202+254共计5处天桥广告位租赁,租赁期4年;广告位制作、安装、维护、发布以及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由中选人自行负责;广告位制作工期:30天。

  2、评审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报价单位经自行考察后(考察过程中负责自身安全,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可对某一处或某几处进行报价。每处车行天桥单独评审,选择每处车行天桥广告位4年租赁期累计租金静态报价合计最高值作为中选报价)

  3、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广告制作或设计或发布等类似经营范围)。

  (3)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获得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书面授权。

  (4)信誉:近三年(2021年5月起):①报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②报价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③报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④报价人未曾因广告位租赁合同中有违约行为被逐或属报价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⑤报价人没有提供虚假资料。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8日在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ccegc.cn/)自行浏览和下载比选公告及相关附件内容后进行报价。

  5、报价文件的组成和相关要求

  5.1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租赁费清单

  (4)资格审查资料

  (5)其他材料(如果有)

  上述内容格式详见附件。

  5.2报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1)密封:报价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电子版文档一份(U盘)。报价文件正副本,电子版文档(U盘)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和加盖密封章,封套上不得有报价人的任何标识。

  (2)装订: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A4纸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由于报价文件装订造成的丢失、散落、缺页或其它后果概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未按照上述装订要求进行装订的报价文件,一律按照废选处理,不予宣读,不参与评审。

  (3)正副本要求:报价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签字和盖章要求:报价人公章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报价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的地方亲自签署,并不得用印章、签名章或电子制版签名;报价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法定名称),不得使用专印章;报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5)报价人填写报价函(租赁清单)时,应在需要获得的某处车行天桥广告位相应位置逐项填写报价(4年租赁期累计租金静态报价、每年租赁费报价),每座车行天桥广告位报价函中的报价(大小写)和租赁清单的总和应一致,如两者不一致时,以报价函大写文字报价为准,并按文字报价对租赁费清单进行修正。除需获得的某处车行天桥广告位填写相关报价外,其余车行天桥广告位相应位置均填写“/”。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请报价人以邮寄的方式(请使用顺丰快递)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之前(以快递到达遂宁市快递站的时间为准),递交至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遂宁高新区黄龙路1号,邮编:629000,收件人:姜女士,电话:0825-2362017)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ccegc.cn/)发布。

  8、中选人的确定及合同的签订

  以每处车行天桥广告位4年租赁期累计租金静态报价合计最高值的报价单位作为最终中选人。比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中选人应按照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每座车行天桥广告位均应缴纳中选价10%的履约担保)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件条件的,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根据相关要求重新确定中选人。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高新区黄龙路1号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0825-2362017
 

附件资料.docx
四川省广洪高速(遂宁至资阳段)广告位租赁(2024)比选附件资料.docx (65.5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