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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要闻

交建集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1-11-07 00:00:00 | 点击量:

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集团安全管理又好又快发展,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交建集团将在全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其主要内容为,一是内业10大项资料督查为重点内容;二是施工现场督查以各单位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查处、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演练等为内容。
    督查专项行动的3个方面安排。一、专项行动采取3种方式进行检查:一是由项目经理部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自查、自纠;二是由项目管理部、子(分)公司对所属各项目逐一复查;三是由集团组织督查工作组随机抽查行动效果。二、步骤将分为3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至2012年1月20日:第一阶段为自查自改阶段,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排查事故隐患,管理疏漏,及时整改,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生产;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查阶段,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第三阶段为集团督查阶段,将组织督查工作组,对各单位开展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督查后将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本次督查将与对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年终考核挂钩。三、集团督查方法。1、听取总结,查阅资料;2、选取重点,实地抽查;3、发现问题,及时反馈;4、总结情况、提出建议。
    督查专项行动的5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二是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改正;不能现场改正的,要制订整改方案,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三是突出重点,健全制度。重点检查事故多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单位,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系统安全生产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联合督查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强化安全责任制。四是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单位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充分利用《重庆交建》、《重庆交建人》等刊物,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自查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五是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应当将自查自改阶段完成情况、全面复查阶段完成后的总结及时报送集团安全保卫部,以便及时了解行动进展,通报行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通过集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对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促进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基础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集团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焦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