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

招聘信息

关于公开招聘专职总法律顾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11:11:36 | 点击量:

  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拥有房屋建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资质的国有大型建筑企业集团。1998年成立至今,重庆建工控股坚持以追求“卓越建筑·美好生活”为企业使命,先后荣获鲁班奖、詹天佑奖、中国市政金杯奖等1100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大奖,并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最高荣誉,以及“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1000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现拥有超高层建筑、高速公路、超大跨度桥梁及隧道施工、商品混凝土生产、建筑机械制造等核心技术、专利和标准,拥有1100多项专利和480余部国家级工法和省部级工法,业务遍及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和世界20多个国家及地区。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集团内外公开招聘总法律顾问。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集团专职总法律顾问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集团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领导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有效服务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发展,在日常工作中对企业法治建设第一人负责。

  (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列席党委会、董事会有关会议,对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三)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含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实施,牵头完善集团及所属出资企业法律及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制度。

  (四)负责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业务培训制度。

  (五)对集团及所出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企业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六)指导下属企业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工作,对所出资企业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七)负责法律中介机构的招聘、管理及评价工作,对法律中介机构出具的各大类法律意见、尽职调查报告、方案等进行内容和质量的审核把关,并在此基础上发表独立的法律意见。

  (八)其他应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三、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突出的工业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建筑行业情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岗位条件

  1.年龄男不超过57岁,女不超过52岁,能够任满3年以上。

  2.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8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熟悉各级国资监管政策及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原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者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前已取得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或律师资格。

  4.在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3年及以上(相当于正处级);或者拥有法学专业学历教育背景,担任过大中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五年以上;或者在大中型国有企业中担任专职总法律顾问(相当于正处级)两年以上;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具有专职执业律师30人以上)任合伙人两年以上。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党委会、董事会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7.具有央企、地方大型国企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禁止条件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影响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曾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标准

  专职总法律顾问是由集团董事会聘任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照集团三总师副职执行,根据考核情况由董事会确定。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5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资料可采取现场投递、邮寄或电子邮件投递三种方式之一,请勿重复投递。

  3.应聘资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能证明个人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4.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28387528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邮递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1906室。 联系人:郑悦,联系电话:63500136。

  5.资格初审

  根据任职条件,对应聘者的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审查结果。若岗位报名不足3名,中止公开招聘选拔程序。

  6.能力和素质测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笔试占总成绩30%,面试陈述占总成绩70%。

  六、组织考察与任用

  1.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员的1:2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

  干部考察组综合分析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人选任用建议。

  2.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集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3.公示和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体检、办理任职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1.对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集团纪委、监督办工作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随意更改。

  3.参与招聘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4.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讨论情况等,若有违背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从重进行处理。

  5.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职工群众可以向集团纪委办公室、监督办检举、申诉。相关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并报集团党委,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30日

重庆建工集团应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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